证券投资咨询人员职业行为的总体要求不包括

2024-01-19 09:34:28 59 0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职业行为的总体要求不包括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职业行为的总体要求包括:

  1. 谨慎、诚实、勤勉尽责
  2. 引用有关信息、资料时严格保密信息资料来源
  3. 规范在传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
  4. 客观和公正原则
  5. 不从事与自身职业判断相关的职业活动
  6. 禁止行为的特定行为
  7. 独立诚信原则
  8. 客户至上原则
  9. 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

1. 谨慎、诚实、勤勉尽责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应当以行业公认的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人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在进行投资分析、预测和建议时,应该基于完整、客观、准确的信息和资料,不得断章取义地引用或者篡改有关信息、资料。

2. 引用有关信息、资料时严格保密信息资料来源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在引用有关信息和资料时,必须严格保密信息资料的来源。不得泄漏保密信息,确保投资人或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害。

3. 规范在传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在传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或报告时,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文章或报告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不得故意夸大、歪曲事实,误导投资人或客户。

4. 客观和公正原则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应当以客观和公正的态度处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受个人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不当影响,确保自己的职业判断能够独立、客观地进行。如果存在对职业判断产生过度不当影响的情况,证券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从事与之相关的职业活动。

5. 不从事与自身职业判断相关的职业活动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从事与自身职业判断相关的职业活动。这意味着他们不能以自己的职业身份进行投资,也不能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6. 禁止行为的特定行为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存在一些特定的禁止行为。例如,他们不得接受他人的委托从事证券投资,不得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7. 独立诚信原则

证券分析师应当恪守独立诚信原则。这意味着他们应当诚实守信,高度珍惜自己的职业信誉。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坚持独立判断原则,不因上级、客户或其他投资者的不当要求而放弃独立判断。

8. 客户至上原则

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处理客户事务时,应当始终以客户的利益为重,合规、合法地开展各项工作。

9. 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时,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的原则。在报告中提供的信息和分析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歪曲事实,误导投资人。

以上是证券投资咨询人员职业行为的总体要求的相关内容了解这些要求有助于提高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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