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发布的《创业板上市规则》,要求公司必须是依法设立并且连续经营3年以上的有限公司。此外,新规对于退市风险警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投资者门槛、独立董事制度等方面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和规定。
1. 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规定
根据新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如果不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况,将继续维持停牌状态。当人民法院对该公司作出有罪裁判,并且生效后,将根据新规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
新规发布仅一个交易日后,创业板公司新产业披露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该计划采用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复合形式。
3. 投资者门槛的提高
根据2022年的创业板交易规则,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且具备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的门槛。
4. 独立董事制度的推动
为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新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一些调整,以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
5. 主板上市规则对红筹企业的明确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关于红筹企业在主板上市规则方面的规定,与《深交所主板上市规则》合称为主板上市规则。
6. 各板块股票上市规则的修改情况
独立董事新规要求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各板块根据新规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如沪主板和深主板的《股票上市规则》。
7. 支持尚未盈利的红筹企业和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原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关于红筹企业和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上市的限制,进一步支持这些企业上市。
8.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需要符合一些条件,如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根据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