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系列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调整的最新通知文件,涉及公积金缴存基数、贷款额度、提取管理等多方面内容。以下将对这些重要通知进行详细
1. 202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20年月...
2. 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规则调整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规则由“按借款人家庭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情况确定”调整为“按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在借款人家庭...
3. 不同地区年最高可提取额度差异
根据最新政策,不同缴存机构的最高可提取额度存在一定差异,缴存机构为旅顺口、金州和长海住房公积金办事网点的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8,000元...
4. 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政策
根据相关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倍。具体数字可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数据进行...
5. 2023年月平均工资额作为缴存基数
根据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大连市各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额,单位及职工的缴存比例上下限也有明确规定...
6. 2022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
根据最新通知,大连市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了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并且具体数字可以根据地区进行具体调整...
7.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调整
根据最新发布的《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政策的最大变化在于贷款额度新增受账户余额限制,不得超过余额的15倍等具体指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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